1—8月地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亿元
■同比增长6%9月10日,记者从地区商务局获悉,1—8月,地区消费市场延续平稳恢复态势,全口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53亿元,同比增长6%;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12.7亿元,同比增长5%。
今年以来,为持续增强消费信心和活力,地区商务局调动各县市、行业协会和企业积极性,通过推出“政府补贴+企业让利”模式,大力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,居民消费信息有力提振,消费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。
借助春节、6·18电商节、手风琴节、乌苏啤酒节等节日氛围,共发放500万元消费券,各乡镇场开展固定日赶大集活动,丰富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,进一步繁荣活跃消费市场。
地区指导各县市出台促进消费加快增长政策措施,尤其在针对汽车促消费、餐饮促消费、旅游促消费、电商促消费、升限入统、夜经济繁荣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;塔城市、额敏县等地聚焦“夜购、夜娱、夜食、夜宿”四大领域,围绕商圈、街区筹划各类特色产品展区、小商品夜市等,推动商业综合体延长营业时间,提升居民消费便利度。
同时,地区还开展“2023消费促进年”系列活动,通过“周周有场景、月月有活动、季季有主题”,形成波浪式消费热潮。
年初以来,各县市商务部门主导或参与开展全领域促消费活动150余场次,带动消费12亿元,组织引导各行业商家开展促销活动500余场。各县市至少打造1—2个具有集聚人气效应的消费场景,释放消费活力,裕民县、塔城市、乌苏市等地通过举办音乐节、灯光秀、文艺演出等集客引流。
地区商务局副局长娄德志表示,今后将持续优化消费环境,落实好促消费政策,增加优质消费产品供给,培育壮大新兴消费,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。
【责任编辑:李春来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