湿地是生命之源,被誉为地球之肾,有助于涵养水源、调节气候、维护生物多样性,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。在塔城地区1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,大大小小的湿地,与高山、森林、平原等一起,以博爱的胸怀,滋养了塔城地区这一方风物和一方百姓。
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、稳定性、持续性,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、生态保护红线、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,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。不久前,在《湿地公约》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提出了“珍爱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”为主题,探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。
随着一系列湿地保护工作的开展,地区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,党的十八大以来,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之路,全面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生态理念,全力答好湿地保护这道题,持续推进湿地保护,相继建成了塔城五弦河、额敏河、和布克赛尔、沙湾千泉湖四个国家湿地公园。据塔城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公布的数据显示,目前全地区共有湿地4.25万公顷。
同时,不容忽视的是,湿地保护和利用的矛盾也在日益凸显,还存在着湿地遭受非法侵占、围垦、污染等现象,部分地区存在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,如何兼顾“调节保护”和“开发利用”,关键还在于平衡湿地的“生态价值”和“经济价值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在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,引领湿地保护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,《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(2002-2030年)》为保护湿地指明了目标方向,下一步,我们要将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。
一是持续加强修复。在发展过程中,要始终把维护和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放在突出位置;始终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,构建健康稳定的湿地生态系统;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,让湿地成为各族群众共享的绿意空间。
二是开展湿地管护。必须着眼于长远利益,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,对湿地资源进行正确、合理的开发和利用,让湿地同时实现生态价值和经济效益最大化。
三是提升公众的参与度。在保护湿地中,公众的参与必不可少,当前公众并不缺乏志愿参与湿地保护的热情,缺乏的是参与的渠道和制度安排,湿地主管部门应采取积极创新性思维,建立起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,守好心中净土,护好脚下净土,上下同心为保护湿地注入更多“绿”能量。
珍爱湿地,保护自然,我们要坚持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不动摇,坚决走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之路,着力构建天更蓝、山更青、水更绿的美好家园,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新篇章,绘就一幅“山水人城和谐”的油画塔城新画卷!